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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| 2021-07-16
各设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(局):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》(苏政传发〔2021〕2号)和省交通输运厅《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苏交传〔2021〕31 号)文件,要求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,严厉打击走私成品油、非法运输成品油、非法改装油罐车(船),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主要任务
各单位要在当地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,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,统筹结合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、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,细化工作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、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。
(一)加强道路成品油运输执法检查。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油罐车的检查力度,加强对走私成品油、不带票资源的拦截,重点检查车辆的运输油品、出库单、到货地点及发票单据等,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采取临时扣押,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,依法移交相关部门。
(二)打击非法运输成品油行为。严厉打击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成品油行为,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,并将违法车辆上报省局,纳入“黑名单”,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。
(三)加强船载成品油运输执法检查。加强成品油运输船舶的申报管理,严厉打击瞒报、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,强化现场检查,重点检查船舶是否适装、船员是否持有船员适任证书、特培证书,是否按要求办理船舶进出港申报手续;加大船舶燃油抽检力度,监督辖区内河船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/千克的柴油。
(四)打击成品油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行为。加强对机动车销售、维修经营单位的源头检查和抽查抽检,严厉打击擅自改装非法流动加油车的行为。
二、整治要求
(一)加强组织协调
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问题导向,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明确职责分工,细化工作方案,突出工作重点,各司其职,协同配合,精心谋划、周密组织,制定并实施整治工作方案,加强督导检查。
(二)狠抓工作落实
各单位要集中力量,对重点企业、重点车辆、船舶紧盯不放,加大对油罐车、到港成品油运输船舶、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和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,综合运用通报、约谈、警示、曝光等措施,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、企业负责人,纳入信用管理,联合惩戒。
(三)完善长效机制
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,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,把整治工作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,注意总结这次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,提炼成功经验,不断完善相关政策,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协作配合、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。
三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
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,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,实行周统计、月上报制度,每月25日前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进展和统计表,媒体相关报道、重大工作成效和创新亮点工作等随时报送。
联系人:郝忠娜,邮箱:8610999@qq.com,电话025—84329710。
附件: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
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
2021年4月27日
附件
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
填报单位:(盖章)填报时间:
统计项 |
数量 |
备注 |
出动执法人员(人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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牵头或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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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罐车(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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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港成品油运输船舶(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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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(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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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修造企业(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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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用燃油含硫量检测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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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移交相关部门(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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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人:联系电话: